本网站拒绝任何人利用电子邮件地址收集程序或其他技术手段擅自采集本网站公开的邮箱地址,如有违反,将依据《信息通信网利用促进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受到刑事处罚,敬请注意。
法律依据
《信息通信网利用促进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第50条之2
任何人不得利用能够自动采集电子邮件地址的程序或其他技术手段,从已明确表示拒绝采集邮箱地址意愿的网站中采集电子邮件地址,违反者将被处以1000万韩元以下罚款。
任何人不得利用能够自动采集电子邮件地址的程序或其他技术手段,从已明确表示拒绝采集邮箱地址意愿的网站中采集电子邮件地址,违反者将被处以1000万韩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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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擅自采集
通过自动程序采集邮箱地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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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送垃圾邮件
利用采集到的邮箱擅自发送广告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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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处罚对象
违反时处以1000万韩元以下罚款
Report
垃圾邮件举报指南
如遇邮箱地址被擅自采集或收到垃圾邮件,可向以下机构举报。
- 韩国互联网振兴院(KISA) 垃圾邮件举报
- www.kisa.or.kr
- 个人信息侵害举报中心
- 电话 118(无需加区号)